养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篇一】根据工作安排,今年3-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会同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走访了北洋、宁溪、上垟、茅畲、江口等地的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新前西范老年公寓,召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局的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我区从xx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0年。截止xx年底(下同),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8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22.6%,与xx年(下同)同期相比上升2.6%,老年人口增加迅猛,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区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显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一是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4家,民办养老机构28家,床位总数5574张,关停了一些规模小、条件差、消防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了一批乡镇敬老院,与xx年同比养老机构减少5家,但床位数增加了1300多张,约增加30%。
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展迅速。我区积极探索多渠道发展模式,逐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73家,增加了212家,同比增加约132%。
三是村级养老机构出现新形态。有些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积极探索利用村集体资金建成老年公寓,为本村的老年人提供集中提供住宿、就餐,如新前街道西范村。
(二)养老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得到推广,实现了“以院养院”,提高了床位利用率。现已有7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经营模式。“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扩展,探索建立在医疗机构开设养老院、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引进“一家亲”推广社区智慧养老,着力推进机构、社区、社会和家庭等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养老服务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政府在xx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我区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出台了《黄岩区养老院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建立养老需求评估、服务补贴制度,完成评估13.5万人,享受补贴的有3500多人。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规定,目前已有9个拍卖地块落实了居家养老配套用房。
(四)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共投资1.3亿元新建区福利中心,计划xx年底前建成使用。
投入400多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补助1682万元,加大对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投资2000万元改造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小区)的基础设施。
二、我区养老服务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近年来,虽然区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上看,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约因素还比较多。一是用地难。
在用地指标紧张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相关手续比较繁琐,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较慢。二是取得补助难。
我区部分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村级老年公寓因缺少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硬性条件,不能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无法取得相应的补助资金。三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运行成本高。
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大都在900-1200元之间。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依托村居、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安养的实际需要。已建成的居家照料中心,受运营经费、管理服务人员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部分的照料中心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不佳,有些城市社区缺少照料中心用房,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和改造难度大,场地设施权属复杂。
(三)养老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区应对老龄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间不长,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设、资金补助、服务形式,对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内涵研究不够多。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四)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经验型的服务形态占多数,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范和评价机制。虽然成立了区、乡镇街道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监管作用未发挥到位。
三、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区的老年人口将不断增加,老龄化率将不断上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民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在体系规划、土地供应、设施配套、医养融合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实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区政府要着眼于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托底功能。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落实用地优惠政策,探索政府以土地等作为股权投资,破解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引导物业、家政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出台居家服务、机构服务、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
进一步明确民政、老龄、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名变相改变用地性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类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培训,提升水平,注重养老服务质量。
要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加快专业教育步伐,规范培训体系,提高护理员队伍专业素养。要积极探索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利用医院的优势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落实入职奖补制度,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队伍。
要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努力提供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要不断倡导人文关怀精神,促进养老机构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篇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从8月上旬开始,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谢作珍副主任带领下,就全区幸福养老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社会福利中心以及有关镇街,召开了座谈会。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截止xx年底,我区60周岁及以上老人约11.6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67.09万人的17.36%,其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2.3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和老年人口的3.46%和19.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以大力实施“幸福西湖”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养老服务载体,大力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三年来累计投入3亿余元,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xx省首批老年友好城区等荣誉。
(一)组织机构不断健全成立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和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率先成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为老服务工作站三级为老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养老服务网络。
(二)养老体系不断完善通过新建、配套、置换、购买、共建等方式,大力推进村社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形成居家养老“15分钟生活圈”。在运行养老机构14家,其中公办、民办各为7家,总床位493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42.3张床位,实际床位3294张,其中民办床位2541张,民营化率达77%。
(三)服务载体不断丰富创新托底性服务载体,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为经济困难的长期照护者家属提供替代照护的“喘息服务”、为“四级救助圈”困难老人提供服务券、健康体检等服务。
适当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重点为高龄、失智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建立区级护理员培训基地,每年开展护理员技能培训和比赛,不断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专业为老服务;建成具有西湖特色的智慧养老“三网三平台”,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在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努力下,我区的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但总体上看,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一是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增强。我区存在辖区面积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未富先老等一系列现实困难。虽然上级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的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受限于资金、场地、人员力量等要素制约,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强,未形成较好的合力,工作统筹推进难度较大。
如医养结合工作,卫计部门、民政部门和属地镇街的协调配合需进一步强化,基层镇街医务人员和场地紧缺的问题需引起重视,医疗护理型床位建设仍需合力推进。二是社会认知存在一定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对养老服务的宣传过多的集中在政府养老服务举措和成效上,对传统孝文化的宣传和建设力度相对不足。
基层社区反映,很多子女同城居住的独居老人,已经习惯将各种养老问题交由社区解决,一旦出现意外,其子女还会对社区横加指责,在舆论宣传上,社区也处于不利的位置。另一方面,大多数的老人还没有付费享受养老服务的意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难以接受。三是政策制定仍有一定局限性。
制定的政策过多地集中在普惠性政策上,特惠性政策较少,未能充分体现政府财政资金的托底保障性质。部分养老服务的政策在制定上未能充分考虑现实需求及城乡二元的差异,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与星级创建、老年食堂建设等,在农村地区对老年食堂的需求明显小于老城区小区,而工作推进的标准没有差异,实际运行效果与预期有差距。
(二)硬件设施有待完善一是养老机构缺少规划引导。
目前我区没有形成养老产业发展、设施布局等单项规划,养老机构的建设缺乏规划引领,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全区养老机构分布不均衡,实际运行的3200余张床位,约三分之二的集中在之江地区(仅金色年华、金秋钱塘两家民办养老机构共计床位约2000张),且预计新增的床位也仍然集中于此。而占老年人总数60%以上的老城区街道,仅灵隐、古荡、文新三个街道建有小型养老机构,总床位不到150张,北山、西溪、翠苑三个街道尚无养老机构,造成老城区出现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的困境。
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在用地、融资、运营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发展速度不快。总体而言,我区养老机构床位距离“十三五”规划要求的每千名老人拥有45张床位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居家养老设施不足。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没有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造成大多数社区特别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普遍不足,设施简陋、场地陕小、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不能完全满足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到目前为止,灵隐、西溪、翠苑、文新、古荡、双浦等6个镇街建成了综合性照料中心,其中西溪街道为今年xx刚建成使用,仍有蒋村、三墩两个镇街处于建设中,北山、转塘、留下三个街道无建设计划。而新建小区交付时,往往将分散的、难以利用的面积作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交付社区,直接造成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功能难以集中实现,在发挥实际功能上大打折扣。
三是城市化推进区域短期矛盾突出。随着我区城中村改造和整村搬迁工作的不断推进,转塘、三墩、双浦等镇街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已经拆除或即将面临拆除,而新建计划尚未明确,进一步加剧了本已十分突出的养老设施供需矛盾。同时,受农村习俗影响,城乡结合部搬迁老人难以找到合适的过渡房源,只能投亲靠友,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更加迫切,供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三)队伍建设难度较大一是专职管理人员不足。养老服务工作已经成为一项民生重点工作,但基层镇街、村社普遍存在人员紧张、人少事多的现状,兼职现象严重。尤其是此前村社以公益性岗位招聘的专职助老员,因上级政策调整,将不再继续招聘、只出不进(原统一招聘130名,现剩余不到100名,且大多接近退休年龄),原先由助老员承担的工作转由民政帮扶员兼任,村社普遍反映工作难以兼顾。
此外,转塘街道、三墩镇将陆续建成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仅三墩北已入住2.4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近2千人,基层养老工作人员任务将更加繁重。二是专业护理队伍建设不足。养老机构是一个微利行业,为了节约成本支出,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采用了低工资福利待遇的方式,相关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偏低,只有极少数人员受过简单的培训,大多数护工缺乏专业护理知识,难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水平的服务。
拥有医护资质、心理咨询资质、社会工作资质及管理型的人才更加紧缺,成为制约养老事业发展的一大短板。三是志愿者资源需进一步发展。当前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主要是总量不足,真正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远不能填补缺口;质量不高,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多为离退休老人,青壮年较少;专业性较差,由于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因此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养老服务的要求。
(四)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多元化程度不高。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场地、人员所限,服务功能较为单一,只能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医疗护理、康复锻炼、精神慰籍、老年教育等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特别是我区一直未建成区级老年活动中心,与广大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养老需求不相适应。
二是社会化运作模式仍需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新兴市场,服务商形成品牌的很少,缺乏精细化满足需求的优质产品。现有的一些具有市场运作雏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布局零碎,辐射范围大多仅限于一两个社区,缺乏规模效应,收入常常不足以弥补成本,难以持续发展。
三是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养老服务行业质量管理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激励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及养老服务质量投诉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养老机构管理粗放。调研中村社反映强烈的服务券不能跨镇街使用的问题和老年手机申领时间较长的问题,需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加以解决。
三、建议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府长期兜底的系统工程。为此,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谋划,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坚持政府主导。
区政府要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推进力度。建立健全民政、住建、卫计、人社、财政和镇街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养老和医疗机构条块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政策引导。
要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梳理不同群体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制定出台和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既做好对老年人的照料护理,又注重精神关爱;既抓好兜底保障,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重视农村养老。要更加重视撤村建居后过渡期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和财政投入的扶持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二)整合资源,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充分挖掘潜力,特别是北山、转塘、留下三个缺少镇街级照料中心的街道,通过置换、租赁、回购等方式,盘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把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紧张问题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合作共建、医养结合的新机制,将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设施与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或者就近建设,有效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
加快推进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硬件设施,夯实居家养老发展的基础。要将养老服务用房作为新建商品房和安置房小区建设的重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交付。二是进一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形式。
要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思路,有选择地引入实力强、品牌优、服务好的社会组织,积极探索“社区主导+社会化运行”模式,采取多种主体参与的形式,提升利用率和专业化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绩效评估体系,实行严格的门槛准入、过程监管、结果评价和淘汰退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要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细分不同类型老年人需求差异,并据此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服务产品,实现生活、文化、医疗、服务的一体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投入,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针对当前福利性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的现状,区政府要坚决承担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的基本责任,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投入,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发挥区福利中心的辐射作用,提升镇街现有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同时,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镇街建设一批小型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如加快推进翠苑街道养老地块建设,提供较为便捷的、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服务。在留下、三墩、双浦等城市化推进区域,要通过新建、提升改造等形式,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因城市化推进而更加迫切的机构养老需求。
二是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重点扶持发展连琐化、品牌化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要积极探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土地的新途径新办法,改善民办养老机构信贷融资环境,支持医疗机构进驻民办养老机构,通过建设补助、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同的优惠政策。
同时,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和奖惩补贴制度,有效促进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三是积极探索公寓型养老场所。要借鉴先进地区和兄弟城区的成功经验,探索建设独立型老年社区,如余杭区的万科随园嘉树老年公寓,把老年住宅、餐馆、商店、娱乐中心和医疗保健机构连接成一个整体的社区,使老年人能方便集中享受各类服务,实现老年人在社区中集中养老。
(四)加强管理,提升养老服务专业队伍水平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积极培养和引进老年康复、老年病治疗、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尽可能帮助解决因城市化推进带来的护理员队伍租房困难问题,确保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同时,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为老志愿服务。
【篇三】为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政协年初工作安排,我们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到有关村镇,了解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现状,并到阎良区德瑞养老中心、xx市康复托养中心、xx县城关镇、涧池镇等相关机构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老年人状况截至xx年底,全县总人口342141人,96819户,户均3.5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6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7%,超过全国15.5%和全省15.48%的老龄化水平。
其中,65岁及以上有341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6%,70岁及以上有24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百岁老人8人,有留守老人8110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01人。总体情况是全县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县委、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落实政策,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惠老优待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紫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
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增加到5800元/年/人,分散供养经费增加到5300元/年/人。在有条件的10个集镇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业务,对“五保”老人实行全免费医疗。结合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高龄补贴等制度,对特困老人予以优先救助,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加大投入,逐步改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修改扩建了22所农村敬老院、34所农村互助幸福院、3个日间照料中心。配备床位2676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2499人。
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养老公寓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征地、规划设计等工作。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江南华阳医院项目的动工,标志我县“医养结合”模式的启动。
3、增加覆盖面,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7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10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0300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49636人。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有443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列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xx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69230人,参合率99.91%。
二、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而弱化。目前,我县户均人口3.5人,老年人能够在家养老的比例在减少。
随着社会的转型,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在增大,部分子女不可能留在父母身边,无暇也无力对老年人进行周全的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正面临瓦解,因此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社会养老问题。
(二)养老机构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三无”、“五保”老人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敬老院主要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等基本服务,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缺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作难,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不足,无法形成必要规模。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服务对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双重功能,是解决家庭日间无人或者无力照护老年人的重要平台。
目前,建成的3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转的只有1个(会仙桥)。医养结合尚未起步,所有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人员。
(三)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无编制,服务人员待遇落实不到位。
在全县21所敬老院中,只有6所敬老院院长由镇干部兼任。按照省编办【xx】50号文件要求,县级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按每百名设1名事业编制配置,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按2名事业编制配置。聘用人员的工资(平均年收入约2.3万余元)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一定差距(基本工资13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工伤保险没有办理(由政府补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代缴),敬老院的养老护理队伍人员不足、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存在招聘困难、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四)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单位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缺乏主动性,对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参保对象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参保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而且参保的类型单一。
(五)监管责任不到位。
目前已运营的21个敬老院,有15个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属于临聘人员,因部分镇对敬老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管理水平低,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生活环境和服务态度差。
三、建议根据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探索适宜紫阳县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
一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三要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频率,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使养老保险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要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
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建议在会仙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抓点示范,总结经验,以期尽早在全县推广。
住建、国土、民政、扶贫等部门,要结合迁移式扶贫集中安置房、城镇建设,将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三)坚持“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高起点建设好县养老公寓和江南华阳医院建设。
建议以县养老公寓为突破口,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承包、合资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县养老公寓和江南华阳医院从规划建设到管理服务都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对两个示范点坚持“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加强监管、市场运作”,在地点选址、建设规划、配套设施等方面均需立足市场“创一流”,将县养老公寓、江南华阳医院建成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引领我县养老产业的发展。
(四)坚持标准化体系建设,抓好养老服务的规范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做好对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入住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分类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到位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心理特点,适时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咨询,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慰籍服务;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做好各项紧急状态的告知、纪录和应对预案。完善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隐患,使纠错、整改常态化。
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加强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
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的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以专业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
积极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搭建平台,让志愿者有渠道、有路径,将爱心投入到养老服务中来。健全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使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
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养老工作事关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在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查漏补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爱情怀来全面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篇四】近年来,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全面深入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破解养老难题,加快推进和谐兰陵建设,8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19.3万人,其中,65岁以上15.31万人,80岁以上3.1万人,90岁以上3500人,100岁以上52人;农村“五保”老人3800人,城镇“三无”老人30人。
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14.8%。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截至目前,全县有大型养老机构2处(公办在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处,民办康华社会养老服务中心1处),乡镇敬老院17处,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幸福院3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社会养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目前已形成了以县社会福利中心为龙头,乡镇敬老院为主体,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农村幸福院和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遍地开花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网络。
(一)加强领导,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保障机制。
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苍政发〔xx〕29号)、《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苍政办发〔xx〕92号),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进行分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把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摆上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并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薛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杨金童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
(二)完善措施,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在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多元投资、实行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激励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蓬勃发展。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贴制度。
对用房自建、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省市按核定床位补助85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造用房和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省市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1000元;对已运营、具备一定规模、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和床位占有率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农村幸福院项目,在省市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处补助1万元。对新建规模300—750平方米、床位10张以上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万元。
(三)加大投入,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1、加快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完善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资2000万元新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处,xx年县政府批准设立人员编制6人。
占地30亩,建筑面积13000平米,设计床位550张,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荣军疗养、流浪乞讨人员收容等功能于一体,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
2、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探索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了“康华养老护理中心”,该项目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
设置床位900余张。其中养老床位500张;疗养床位200张;医疗床位200张,是集养老、护理、疗养、康复、医疗、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优良,实行全面关怀,亲情照顾,使入住老人享受家庭般的温暖和周到服务,目前该护理中心已投入使用,面向社会接收自理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
3、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促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859名,其中集中供养1263名,全县现已建乡镇敬老院17处,占地面积226404平方米,建筑面积48467平方米,床位数1724张,入住五保对象1263人,管理服务人员198人。省级“三星级敬老院”三处,“二星级敬老院”13处。
严格落实供养标准。五保供养标准由xx年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xx至xx年上半年共拨付集中供养资金13577850元。
积极落实“蛋奶工程”和“暖冬工程”。每人每天一个鸡蛋,一包牛奶。xx年至xx年上半年共拨付“蛋奶工程”资金3713036.8元。
投入资金40多万元,为敬老院安装240台空调。鼓励发展院办经济。以向城敬老院为示范全县敬老院均有院办经济,基本实现了蔬菜、油料等自给自足。
全县院办经济年xx年至xx年上半年全年总收入达近三百万元,探索出一条农村敬老院“以副养院、经济强院、保障有力、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子。提高五保老人医疗救助水平。在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新农合的基础上,建立了五保对象入院诊疗费用新农合报销后的政府全额补助制度,xx年至xx上半年我县共投入五保户医疗救助资金160多万。
加大敬老院内部设施改造。xx年通过财政招标统一为17个乡镇敬老院,配备床、衣橱等设施1734套。发放棉被、被套、床单3200套,共投入资金379万元。
更好的改善了老人的居住及生活条件。各乡镇共配备消防器材2000多件,投入资金40多万,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
4、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农村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形式。
利用农村空院空房、老村委、撤并后的学校等闲置资产,因地制宜做好改扩建工作,打造满足老年人吃饭、娱乐、休息等基本要求的农村幸福院,实现农村空巢、五保、特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xx—xx年新建农村幸福院31处,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50张,已全部投入使用,入住老人300人。xx年计划新建39处,已建成投入使用5处,其余34处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5、加快老年公寓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打造居家养老新模式。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目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为社区“三无”老人、空巢老人等特困老人购买居家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目前,全县投入使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其他2处正在筹建中。
兰陵镇政府xx年新建一处瑞福苑老年公寓,建筑面积2.5万平米,设置养老床位400张,总投入1500万元,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后,可有效缓解乡镇老人无处养老的局面。xx年社会力量计划新建3处老年公寓:
(1)兰陵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建设养护一体老年公寓一处,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600张,总投资5000万元;
(2)下村拟建增寿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350张,总投资1000万元;
(3)兰陵镇王兰玉拟建一处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150张,总投资500万元。
6、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农村社区兴建老年公寓。
xx年3月,向城镇宋楼社区积极利用上级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380万元,兴建了一处大型社区老年公寓,该项目占地6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2张,于xx年10月份投入使用。公寓配套设施齐全,设有娱乐室、医务室、休息室、食堂、餐厅等多种服务功能,目前入住老人140人。
7、建立“12349”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在卞庄街道朝阳社区与临沂大爱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建立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以社区服务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的“12349”信息平台一处,总投资150万,预计8月份投入使用。新的居家养老模式有望有效解决老龄化社会形势下的家庭养老与子女工作之间以及家庭养老与经济能力之间的诸多矛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联动共建”的养老服务机制,实现由养老事业向健康养老产业转变。
(四)加强培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队伍建设。
为提高养老服务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护理员服务标准,特委托临沂市沂蒙红嫂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200余名,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注重实际操作。护理员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技术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提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有待加强。一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不足。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从业者,他们基本没有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对于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护理工作脏、累,且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目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致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二)社会养老服务的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尚无正常的工资经费保障渠道,难以保证社会养老事业的正常运行。二是敬老院每供养一位老人全年需要增加支出生活支出、服装被褥、水电暖、房屋维修、运转经费等,而且供养经费需要每年连续投入,乡镇(街道)普遍感到负担较重,特别是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更是难以为继。三是政府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扶持政策不够,没有发挥好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
(三)社会及老年人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多数老年人对福利机构养老意愿并不高,大部分老人受传统敬老院模式和“养儿防老”观念影响,一般认为到养老机构去养老都是“孤老”,无儿无女才去的。老人认为自己有儿有女,到那里养老没面子;子女怕别人说自己不孝。
而在一些固定收入城镇老年人群中,还没有形成花钱买服务观念,认为不值得。从养老床位看,对于一个拥有130万人口的大县而言总量严重不足,需要政府多加以引导,爱心人士和企业家都来参与,才能办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
(四)用地难是制约养老设施建设的瓶颈。
养老建设用地指标少,社会力量在办理养老用地手续时,由于手续繁杂、指标少等原因,想拿到用地指标很难。用地难是制约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设施的一个较大瓶颈。按上级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以租赁方式可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但是由于国土部门执法的刚性要求,且养老服务行业兼具公益性和微盈利特点,民办企业虽有建设意向,由于土地指标紧缺,一般情况想得到土地划拨也很难办到。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正成为继教育、卫生、文化之后又一个新的公共服务需求热点,为老年人提供有效养老服务是全社会责任,更是政府重要职责,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将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制度。
一是政府要把多元化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比如城市新建住宅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小区没有养老设施的,要补建或利用闲置设施改建。二是鼓励民间等多元化投资。
要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公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依法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平台。一是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对全县养老护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逐步形成专兼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协调部门合作,优化多元化养老服务环境。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民政、发改、老龄、国土、住建、规划、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
政府要加大投入,用于发展服务业资金应重点向养老服务倾斜、留成,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要优先用于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比例不得低于50℅,各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投资者办理各项手续时各部门要提供支持,各单位税费减免要到位,人社、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医疗站或合作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篇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快,养老服务工作成为民政工作的重头戏。近年来,xx市切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繁荣养老市场,养老服务事业稳步推进,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强化养老服务业领导。市政府成立xx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xx至2020年xx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xx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完善了养老设施发展规划。
建立了市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放开养老服务业市场。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和家庭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办养老机构规范有序并积极推进改革、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成规模建制的16家(农村中心福利院15所,城市福利院一所);民办养老机构从xx年的4家发展到现在的14家,占全州八县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87.5%,床位从xx年的318张增加到现在的929张,入住老人648人,占全州八县市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总数的84%,床位利用率为69.7%。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机构养老从规范化建设入手,着力打造满意服务标准。一是与入住老人签订入住协议,并建立健康档案;二是走养医结合的路子,公办养老机构都有内设医务室,部分民办养老机构与村、乡卫生院(室)签订了协议开通了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养老服务规范。
三、优化养老服务业结构。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全市现拥有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个,是xx年的6个的3倍多。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引进社会力量,推进创新发展。xx年,市投入资金50多万元进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投资40万元与中国电信xx分公司合作,购买手机终端2000部,让老年人在家享受服务。同时,开展心理慰藉、上门护理、组织各种活动等,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是xx市的创新探索。在互助养老服务上,推行“一帮、二学、三娱乐、四合作、五创新”的运营模式,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一系列问题,探索出一条新路,目前,全市实行互助养老的村(社区)已从xx年的6个村发展到现在的68个村(社区),覆盖率约为40%。xx年,新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31个,已经下拨建设经费93万元。
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得到省老龄办充分肯定。白果乡两河口村互助养老协会xx年和xx年连续两年被省老龄办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老年协会。今年,该老年协会还结合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结对帮扶51名留守儿童,创新“老少配”模式,帮助引导孩子们从生活上、心理上健康成长。
四、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一是加大养老服务财政投入。近两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均在200万元以上,其中xx年,政府养老事业财政预算达到281万元。
同时,上级福彩公益金也给适度分配,用于养老服务的福彩公益金使用比例达到60%以上。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民政部门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达到3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补助;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500元一次性补助;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9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给予运营补贴。
对城市社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按每个每年5万元标准分别给予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贴。近两年,全市对民办养老机构、城市社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补助补贴达共达700多万元。三是全面落实老龄优待政策。
规范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汽免费政策和高龄老人长寿保健及生活补助政策。全市财政补助仅高龄津贴一项每年达1300万元。【篇六】为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探究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市政协
一、我市老龄人口及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关于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xx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83.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92%(以全市总人口526.68万人计算),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
xx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69.55万人,到了xx年就达到83.86万,年平均增加2.86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我市现80岁以上老人7.8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38%。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高龄老人还会逐渐增多。三是老年家庭空巢化。年轻人婚后与父母分开住,或转移大城市,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等,使得老年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
四是群体结构多元化。老年人口文化层次越来越高,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广泛。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8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603个。公办养老机构44个(包括敬老院16个、光荣院和复退军人休疗中心9个、公办老年公寓4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
养老床位数已达到186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9张。1.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xx〕35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土地使用、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扶持改造。
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30元-80元/人·月(共九档)的补助。2.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老年社会组织,推进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
在农村,主要是依托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对农村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的照护服务,先后投资2.8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11个,区域敬老院4个,养老床位5300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00多人。3.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促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赞助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还没有把发展老年服务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政策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xx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随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系列鼓励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国土、税务、财政、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难以落实。例如,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现实情况下,给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或者优先供地是很难的。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讲,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是不可能达到的。
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扶持政策效果不佳,都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
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困难。
(四)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
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组织和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较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目前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够等情况在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甚至还有打骂体罚老人的现象。
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还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三、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新时期党中央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等一举多得之策。
要增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养老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及失能、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具体办法,使各项扶持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考评机制。
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以及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发挥党委政府养老服务“保底”作用。
(三)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加大财政资金在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比例;增加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提升项目建设资助标准和运营资助标准。二是解决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用地难问题。
对新建社区在规划层面,严格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
按照就近方便、小型多样的原则,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化,完善支持政策,整合部门资源,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形成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推行“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加强养老信息建设。利用社会义工和志愿者组织,不断拓宽新的扶老助老渠道。
(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一是发挥敬老院的功能,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支持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二是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院落、校舍等场所,通过改扩建等途径,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使其成为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阵地和平台。
建立完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制度,将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纳入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范畴,明确政府、社会、家庭的责任。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购买力问题。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农村老年人失能风险源头预防与事中干预服务机制。
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好现有的福利救助政策。
(六)加强为老服务组织建设。一是鼓励和扶持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降低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专项补助基金,推动我市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培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在校学生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鼓励各行业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壮大志愿者为老服务队伍,发挥志愿者为老服务作用。
政府要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系统培养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同时聘请专家、教授现场教学或依托职业院校远程教育等途径,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高中初级相匹配的养老服务队伍,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人才需求。二是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
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建议按公益岗位对待,享受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待遇。三是提高养老机构为老服务层次。加快为老服务人才培养,提高为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受其监督。对一些有打骂体罚,甚至有虐待老人行为的,加大处罚力度,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老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
(八)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一是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二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鼓励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引导商业机构设立老年用品专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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